1月12日下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作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 刘占昆 摄
张和平称,过去五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体系,在全国首创省人民政府向省人代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生态司法、绿色金融创新等特色改革在全国形成样板。
“过去一年,长江经济带披露62个问题完成整改60个,完成尾矿库闭库122座;完成人工造林101.2万亩,江西省自然保护区达到190个;全国唯一部省共建江豚保护基地落户江西,长江江豚出现频次大幅度增加。”张和平表示,2022年江西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针对未来重点工作,张和平称,江西将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努力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样板区、生态文明改革引领区、全面绿色转型先行区、生态福祉共享示范区。(完)
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确保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改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最终目的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主要从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结果怎么应用四个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主体;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监督事项,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监督;明确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主要是通过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依托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通过信息公开、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考核、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查处问责等多种方式,形成监督闭环,强化监督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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