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用药期间还能“把酒言欢”吗?专家解答******
受访专家:王宝彦 南京鼓楼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
大家应该都听过一句话“头孢配酒,说走就走”,这已经是深入人心。实际上,很多药都不能和酒一起服用,尤其是家里囤的感冒药、退热药和消炎药。
比如对乙酰氨基酚,它可以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和四肢酸痛,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药物后再饮酒,这会对人的肝脏产生巨大毒性,严重的甚至导致肝衰竭。
再比如布洛芬,它具有解热镇痛的作用,但它对于胃肠道黏膜有比较强的刺激作用,酒精可减慢布洛芬的代谢,轻者导致胃部不适、胃痛等症状,重者导致消化道溃疡甚至出血。
最后是抗过敏药,比如苯海拉明或者氯苯那敏,这些药物本身就有一定的抑制大脑活动、抑制呼吸和心跳的作用,与酒精同服时,具有镇静、催眠作用的药物会被人体加速吸收,同时代谢速度也会减慢,轻者导致犯困、眩晕、嗜睡,重者导致呼吸变慢、血压下降甚至是休克。
不仅是这三类药物,简单地说,酒精和药物的组合,一般就两种结果:增加药物毒性或使药物失效,这都会对身体产生或轻或重的不良影响。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喝酒不吃药,吃药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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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免税店因排队问题起冲突 11人被三亚警方拘留******
中新网三亚1月16日电 (记者 王晓斌)三亚警方15日晚发布警情通报称,于某男等11人在三亚国际免税城排队购买商品时发生肢体冲突,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通报称,2023年1月14日10时30分许,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接到报警,在三亚市海棠区国际免税城有人斗殴,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依法将涉案人员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于某男(男,19岁)、黄某翔(男,20岁)、孙某博(男,35岁)、崔某鹏(男,35岁)、马某(男,35岁)与陈某寿(男,38岁)、苏某民(男,37岁)、陈某灿(男,35岁)、吴某(男,33岁)、郑某如(男,35岁)、苏某通(男,25岁)当日在三亚国际免税城排队购买商品时,双方因插队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
目前,海棠分局依法对于某男、黄某翔、孙某博、陈某寿、苏某民、陈某灿、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对崔某鹏、马某、苏某通、郑某如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