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五大举措”奖励春节值守骑手:更多补贴、定制礼盒、团圆饭……******
春节将至,据为更好服务城市生活需求、保障值守蓝骑士,1月10日开始,饿了么将推出包括五大举措、亿元奖励在内的系列措施,让蓝骑士安心过好年,让暖心外卖陪伴市民春节,一起过个温暖年。
冬季是外卖旺季,今年春节,饿了么投入超过往年,全力支持春节生活服务。上述“五大举措”包括:更多春节值守奖励,发放定制新春礼盒,进行防寒关爱保障,为蓝骑士准备团圆饭,提供开工红包和返程票补等温暖保障措施。
温暖陪伴,一起过年。继去年12月过亿投入之后,这个春节,饿了么将再投入数亿元激励骑手,值守蓝骑士也可多收入数千元不等。
在上海,普陀蓝骑士祁勇敢选择了春节留守。“年中和孩子团聚过,春节路上车少、跑单方便,而且很多人有外卖需求,这个时候生活服务尤其离不开骑手,留下来做好服务,能帮到有需要的人挺好。今年激励措施也超过往年,还可以多拿一份‘年终奖’回家。”
春节期间,祁勇敢额外收入可超过4000元。据其介绍,其中,春节跑单激励最多可达3000多元,冬季奖励也能多拿1000多元。
此外,各地政府也陆续推出了稳岗补贴政策,给予骑手更好保障。以上海为例,春节一周,祁勇敢正常出勤跑单的话,还可额外获得1050元补贴。
同时,老骑手推荐新人入职,还可获得额外奖金,新骑手也有相关补贴。在上海,祁勇敢介绍,推荐新骑手入职,最高可获得2100元;在北京,蓝骑士李贞说:“我们拉来一个朋友跑单,可以拿2000元奖金。来跑单的朋友也会领到入职奖金和额外红包,如果连续出勤,春节可以多拿1800元新人激励。”
此外,目前,超过15万份“福年福来”新春定制礼盒,已陆续发到全国蓝骑士手中;今年,56个城市将举办骑手年夜饭、元宵夜聚餐等活动,为值守和返岗骑士备好暖心饭菜;为即时应对寒冷天气,饿了么还为蓝骑士提供了热饮热食、手套护膝、防寒装备等关怀物资。和各级工会等联合,各地还有站点慰问等关怀活动。
春节假期后,将迎来骑手返程、返岗潮,饿了么为此专门准备了开工红包和返程票补。在1月27日开工补贴外,饿了么还联合飞猪旅行提供火车票福利,为蓝骑士返岗提供补贴和便利。其中,在北京、天津等地,还额外准备了500元开工红包。
当前饿了么平台上,年货、年夜饭需求旺盛,很多骑手选择了留守。“春节假期,留守的蓝骑士都很了不起,他们为城市生活带来暖心陪伴,我们希望努力多做一点,给他们更多安心保障,大家一起过个温暖年。”饿了么副总裁、蜂鸟即配总裁韩鎏表示。(李文)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