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烤肉”新鲜出炉。 刘茹 摄
记者近日来到皮山农场“黄金烤肉”第三代传人排尔哈提·吾斯曼家的烤肉店看到,兄弟俩正将玉米面过筛,金灿灿的玉米面在筛盘下快乐飞舞着,营造出一种专属于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飞沙景象,不免令人惊叹。
起初,排尔哈提·吾斯曼家并不富裕,其祖辈就利用当地磨细的玉米面,研制了一款类似江南传统名菜“粉蒸肉”一样的美食——由玉米面包裹的馕坑烤羊肉。
这款用炉火烤制的“黄金烤肉”,得到民众的喜爱。
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皮山农场属暖温带干旱荒漠性气候,羊肉是民众一年四季不可或缺的食物,不同季节食用羊肉也有不同的讲究。
用炉火烤制的“黄金烤肉”深受民众喜爱。 刘茹 摄制作“黄金烤肉”时,排尔哈提·吾斯曼先将新鲜羊肉切成均等的1公斤,再由姐姐用针和棉线串起,打好结后放在盐水中浸泡。静待1小时立即捞起,撒入提前配好的孜然和辣椒面,均匀搅拌使羊肉充分入味。
接着,由弟弟完成下一步骤,涂抹金黄色纯天然的玉米面,羊排和玉米面自然地融合。
另一边,排尔哈提·吾斯曼将盐水洒向馕坑里,把炉火调节到合适温度,将串起烤肉的铁钩一串串依次挂在坑口上,盖上盖子,用棉布平铺在盖顶保温,再用沙土完全覆盖。
耐心等待2小时后,“黄金烤肉”出炉。
“我们家的‘黄金烤肉’特别好吃,很嫩。希望大家来品尝。”排尔哈提·吾斯曼说。
顾客购买“黄金烤肉”。 刘茹 摄在等待烤制的时间里,一家人分工明确,两兄弟擦桌子、拖地,姐姐则会利用微信发布动态。如今消费模式升级,当有顾客需要预定时,都会提前线上联系。
排尔哈提·吾斯曼曾在2020年去烹饪学校学习,回家后将“黄金烤肉”的制作流程、腌制配方、烤制时长等进一步改良,做出老少皆宜的烤肉。
据悉,皮山农场“黄金烤肉”在和田地区小有名气,可口的味道和优良的服务,赢得农场及周边地区消费者的青睐。
时光流逝,排尔哈提·吾斯曼家里第四代小小烤肉家也在茁壮成长。他们写完作业,闻着飘香的烤肉味,走到室外的馕坑前,时而观看长辈们的烤肉过程,时而微笑看着每一个前来购买烤肉的顾客……(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