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篆刻家李玉生:冀望新一年“兔”飞猛进******
(新春见闻)香港篆刻家李玉生:冀望新一年“兔”飞猛进
中新社香港1月11日电 题:香港篆刻家李玉生:冀望新一年“兔”飞猛进
中新社记者 索有为
左手握一方印石,右手执一支刻刀,不使用印床来固定印石的香港篆刻家李玉生,娴熟使用冲、旋、转、剔多种刀法,在自己的工作室凝神聚力地创作着,在轻重缓急的节奏中,一只动态十足的小兔子跳跃欲出……
图为正在创作中的李玉生。 中新社记者 索有为 摄癸卯兔年春节来临之际,李玉生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生肖兔代表的是宁静、善良、温和和活泼,尤其是刚刚过去的几年受疫情影响,人们更渴望早日走出疫境、生活祥和美好,他就决定创作一方生肖兔印章,来表达和传递这种愿望。
也正因如此,在这只生肖兔的下方,李玉生特意又刻上“兔年大吉”四个篆字,冀望新的一年“兔”飞猛进、万事如意、国泰民安。
图为李玉生治印生肖兔,冀望新的一年“兔”飞猛进、万事如意、国泰民安。 中新社记者 索有为 摄李玉生告诉记者,他钻研篆刻艺术是半路出家。他痴迷收藏近30年,在与陶瓷、玉器、书画等藏品打交道的过程中,走上艺术创作之路。他起初拜师雷少华和林坚璋学习书法,后又师从岭南画派大师赵少昂高足、著名画家卢清远和岭南画派名家伍月柳等人,研习多年后形成了自己格调清新的艺术风格。
“书画作品上的印章同样是一门高深的艺术。”李玉生说,美国学者威廉·罗肯特曾称赞中国篆刻艺术是“世界公认的最高艺术”,而篆刻家是“能使石头唱歌的艺术大师”,他潜心观察每一位名家的用印并从中领悟印章和书画作品的融合之美,继而又开始痴迷篆刻,在西泠印社名师邓昌成和西泠学堂林墨子导师的指导下学习篆刻。
此前学习书画的沉淀也给他的篆刻带来便利和灵感。“书法有笔法,篆刻有刀法,使刀如使笔。”李玉生说:“其实,在印石的方寸之间表达艺术语言需要严谨的推敲,需要人文的修养,方寸之间有大天地。”
在篆刻水平精进之后,他把创作思路转向了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他要将《兰亭序》全文用印章表现出来。朱文白文灵活协调、边款用字摒弃雷同,李玉生潜心用力数月之久,终于将全文324字的《兰亭序》刻在了64方印章上,在拓印印屏时,李玉生为了作品的丰富性,又特意尝试了篆刻书圣王羲之的人物肖像,作品完成后受到名家的充分肯定。
图为李玉生介绍他创作的《兰亭序》全文印屏。 中新社记者 索有为 摄一发不可收的李玉生,又创作了《陋室铭》《心经》《爱莲说》等全文印屏,从人物肖像篆刻到象形物篆刻乃至鸟虫篆,也成为他在方寸天地间纵横驰骋的畅意表达。
在2022年中央援港抗疫期间,李玉生用篆刻来记录中央对香港的关心和内地医护人员逆行而上的付出,身着防护衣怀抱儿童的医护人员、运送抗疫物资的列车、方舱医院、中西医结合治疗等,都在他的刻刀下一一呈现,这幅以几十枚印章组成的《壬寅年香港抗疫印屏》,在香港抗疫美术作品展览中亮相,吸引众多人士观赏赞叹。
“香港与内地已经实现了首阶段‘通关’,很多三年没有和内地亲人团聚的香港市民已经北上,兔年里我也要去内地好好走一走,从中获得更多的灵感。”李玉生说,脸上写满期待,“祝愿大家在新一年‘兔’来运转、‘兔’飞猛进”。(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